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或多或少都会接触到医疗服务,而医疗服务的付费方式直接关系到我们每个人的经济负担。今天,我们就来聊聊两种重要的医疗付费方式——DIP(基于大数据的病种组合)和DRG(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它们有哪些相似之处?又有哪些主要的不同点呢?让我们一起揭开它们的神秘面纱。
一、相似之处
1. 改革试点目标相同
DIP和DRG付费改革的目标都是为了实现医、保、患三方的共赢。这一目标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 提高医保基金使用绩效:通过科学的付费方式,提升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确保医保基金的安全和可持续性。
② 提升管理水平:推动医保管理更加科学化、精细化和规范化,提升医保服务的质量。
③ 调节卫生资源配置:利用经济杠杆,调节卫生资源的总规模和结构,引导医疗机构控制成本,实现医疗费用和医疗质量的双重控制。
④ 减轻患者经济负担:让患者享受到适宜的医疗服务,减轻因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
2. 适用范围相同
DIP和DRG的试点范围都集中在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付费结算上。这意味着,无论是DIP还是DRG,它们的应用场景都是针对住院患者的医疗费用结算。
3. 付费端改革相同
两者都属于付费端(医保与定点医疗机构的付费结算)的改革,而不涉及收费端(定点医疗机构对病人的收费)的改革。在收费端,仍然按照项目收费结算。
4. 实施条件和数据要求基本相同
在实施条件和数据要求上,DIP和DRG都需要基础代码统一,并以医保结算统一、规范使用的《医疗保障疾病诊断分类及代码(ICD-10医保V1.0版)》和《医疗保障手术操作分类与编码(ICD-9-CM3医保V1.0版)》为基础。此外,两者都需要对历史数据中的国标版、临床版代码进行映射与转换,以保证标准一致和结果可比。
5. 相对权重与分值测算原理相同
DIP和DRG的付费标准都是基于历史费用数据,按照病组或病种相对于全口径病组或病种费用水平来计算病组费率或病种分值。
6. 建立结算、监管与考核机制
无论是DIP还是DRG,都需要建立结算、监管与考核机制。这包括确定月度预付、年终结算清算等办法,以及针对医疗服务供给方可能采取的不当应对,采取监管、考核等办法。
二、主要的不同点
尽管DIP和DRG在诸多方面有相似之处,但它们在具体实施上仍然存在显著的不同点。
1. 分类原则不同
DRG是根据疾病严重程度、治疗方法的复杂程度及资源消耗程度进行分组。具体来说,DRG系统会将患者按照疾病诊断、治疗方法、手术类型、年龄、性别等因素综合考虑,划分为具有相似医疗需求和相似费用的病例组。
DIP则更强调主要诊断和主要诊疗方式的一对一匹配,根据治疗方式的不同进行分组。DIP通过对历史数据中病例的疾病诊断和手术操作进行穷举聚类,形成自然分组,具有“一病一操作一组”及组内差异较小的特点。
2. 分组数量不同
DRG的分组数量较少,通常不超过1000个组。这种分组方式便于比较管理,但相对来说,其细致程度不如DIP。
DIP的病种组数可达几万到几十万,操作更加简便且细致。例如,目前国家版DIP主目录有核心病种11553组,综合病种2499组,这使得DIP能够更精确地反映不同病种的治疗资源消耗。
3. 付费标准不同
DRG的付费标准是提前制定的,属于预付制。具体来说,DRG付费支付标准的计算分为相对权重与费率的测算。首先是测算每个病例组合的权重,反映该病例组合的技术难度、资源消耗相对于其它病例组合的差异。然后根据试点地区计划用于支付参与DRG付费改革医疗机构的医保基金预算总费用,来测算每个相对权重值对应支付的基金额度。
DIP的付费标准则是采取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最后根据总的服务量确定支付标准,属于后付制。DIP支付标准的测算分为病种分值与点值的测算。首先是测算每个病种组合的病种分值,反映该病种组合的疾病严重程度、治疗方式的复杂与疑难程度相对于其它病种组合的差异。然后根据前几年的住院总费用核算加权平均年度住院总费用来测算每个相对权重值对应支付标准。
4. 适用范围不同
DRG适用于病情较为复杂的患者。由于DRG分组较为粗犷,强调以临床经验为基础,依赖临床路径选择和专家人为判断,因此更适合处理复杂多变的病例。
DIP则适用于病情较为稳定的患者。DIP分组细致,强调对临床客观真实数据的统计分析,能够更精确地反映不同病种的治疗资源消耗,因此更适合处理病情相对稳定的病例。
5. 实施条件和数据要求略有差异
尽管DIP和DRG在实施条件和数据要求上基本相同,但DRG的实施条件和数据要求相对较高。DRG实施的基础条件包括信息系统、病案质量及人员管理等多方面。要求试点城市医保信息系统具有相对统一的医保药品、诊疗项目和耗材编码,能够提供近三年的完整、规范、标准化医保结算数据,具备安装DRGs分组器的硬件网络环境和运维能力。
DIP实施的基础条件相对简单,主要是医保结算清单质量、组织管理等方面。要求试点城市具备使用全国统一的相关医保信息业务编码的基础条件,并在此基础上开展医保结算清单、医保费用明细表等质控。基于国家DIP分组标准,医保信息系统可在少量改造的情况下实现与DIP系统的兼容。
6. 导向作用不同
DRG付费侧重于以病例组合为单位,体现对医疗机构规范“同病同操作”病例诊疗路径的导向作用。它激发医疗机构控制成本的内生动力,在保证治疗质量的前提下,选择资源消耗低的治疗方法,发挥医保支付的激励约束作用。
DIP利用大数据对不同地区、不同时期、不同医疗机构的行为进行分析和引导,侧重于以病种组合为单位,根据各级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通过对不同病种赋予分值的大小差异,体现对治疗方式的导向作用。同时,尊重医疗服务规律,通过真实反映疾病治疗的资源消耗,体现对合理成本的导向作用。
7. 监管难点不同
DRG付费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监管难点主要有:
① 需要按疾病大类进行案例式的临床论证,分组过程中对分组器和专家的依赖程度很高,地方医保部门难以发挥主导作用。
② 编码未完全统一的地区难以达到分组要求,且受限于医疗机构临床路径的发展实际,目前暂时无法实现住院病例全覆盖。
③ 国家DRG分组主框架固定,根据各试点城市临床反馈的问题,需通过碎片化、案例式的临床论证才可对MDC和ADRG组别进行修改。
④ 各级医疗机构的诊疗方式、路径存在较大差异,对分组和入组都提出较大的挑战。
⑤ 要求医生对同一个病例组合的诊疗行为标准化,一定程度上会限制医疗技术进步,且推诿重症患者等风险较大。
DIP由于分组细致且基于大数据,监管更加精准,便于推广实施。通过组别细化,DIP能够更真实、透明、直观地反映不同病种的治疗资源消耗,便于对比考核和精准管理。
三、结语
通过以上的介绍,相信大家对DIP和DRG有了更深入的了解。虽然它们都是医疗付费方式,但在具体实施上却有着显著的差异。DRG更适合处理复杂多变的病例,而DIP则更适合处理病情相对稳定的病例。两者各有优势,共同推动着医疗服务的持续改进和优化。希望我的讲述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DIP和DRG,也希望大家在日常生活中能够享受到更加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