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裴绮丽:核医学科检查辐射安全知多少

2024-05-07 15:43 河南广播电视台安全健康直通车

在现代医学领域,核医学科检查作为一种重要的诊断手段,为医生提供了宝贵的信息,帮助他们更准确地诊断疾病、制定治疗方案。然而,一提到“核”这个字,很多人往往会心生恐惧,担心辐射对身体造成危害。那么,核医学科检查到底安全吗?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来揭开核医学科检查辐射安全的神秘面纱。

一、核医学科检查的原理

核医学科检查是利用放射性核素及其标记化合物来进行疾病的诊断和治疗。这些放射性核素会发出特定的射线,通过探测器接收这些射线,从而形成图像或测量生理参数。不同的检查项目使用的放射性核素不同,其发出的射线类型和能量也有所不同。

例如,在骨扫描中,常用的放射性核素是锝-99m,它发出的是γ射线,能量较低,穿透力较弱。在甲状腺扫描中,常用的放射性核素是碘-131,它发出的也是γ射线,但能量相对较高。

二、辐射的种类和来源

辐射分为电离辐射和非电离辐射。电离辐射是指能够使物质发生电离的辐射,如 X 射线、γ射线等。非电离辐射是指不能使物质发生电离的辐射,如紫外线、红外线、微波等。

核医学科检查中使用的放射性核素发出的是电离辐射。这种辐射的来源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自然界中的本底辐射,二是人工辐射。本底辐射是指自然界中存在的辐射,如宇宙射线、土壤中的放射性物质、空气中的氡气等。人工辐射是指人类活动产生的辐射,如医疗辐射、核工业辐射、核武器试验等。

三、核医学科检查的辐射剂量

核医学科检查的辐射剂量通常用单位毫西弗(mSv)来表示。不同的检查项目辐射剂量不同,一般来说,辐射剂量越低,对身体的危害就越小。

以常见的核医学科检查项目为例,骨扫描的辐射剂量约为 4-5mSv,甲状腺扫描的辐射剂量约为 1-2mSv,心肌灌注显像的辐射剂量约为 5-10mSv。相比之下,一次胸部 X 光检查的辐射剂量约为 0.1mSv,一次头颅 CT 检查的辐射剂量约为 2mSv。

从这些数据可以看出,核医学科检查的辐射剂量并不高,甚至有些检查项目的辐射剂量比常见的 X 光检查和 CT 检查还要低。

四、辐射对人体的影响

辐射对人体的影响主要取决于辐射的剂量和时间。当辐射剂量较低时,人体可以通过自身的修复机制来修复受损的细胞,一般不会对身体造成明显的危害。但当辐射剂量较高时,就可能会对人体造成危害,如引起基因突变、细胞死亡、组织损伤等。

长期接触低剂量辐射也可能会增加患癌症的风险。但是,这种风险非常小,一般需要长期接触较高剂量的辐射才会明显增加患癌症的风险。

五、核医学科检查的辐射安全措施

为了确保核医学科检查的辐射安全,医院采取了一系列严格的安全措施:

  1. 严格控制放射性核素的使用量:医生会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身体状况,合理选择放射性核素的种类和使用量,确保辐射剂量在安全范围内。
  2. 加强辐射防护:在核医学科检查室,设置了铅板、铅玻璃等防护设施,以减少辐射对工作人员和患者的影响。患者在检查时,也会被要求佩戴防护用品,如铅围裙、铅围脖等。
  3. 严格管理放射性废物:医院对放射性废物进行严格管理,确保放射性废物不会对环境和公众造成危害。
  4. 加强工作人员培训:核医学科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掌握辐射防护知识和技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检查过程的安全。

六、核医学科检查后的注意事项

  1. 多喝水:核医学科检查后,患者应多喝水,以促进放射性核素的排泄。
  2. 避免接触孕妇和儿童:检查后的一段时间内,患者应尽量避免接触孕妇和儿童,以免对他们造成辐射影响。
  3. 注意休息:检查后,患者应注意休息,避免过度劳累,以促进身体的恢复。

七、总结

核医学科检查虽然涉及到辐射,但只要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辐射剂量是在安全范围内的。患者不必过分担心辐射对身体的危害,应该积极配合医生进行检查,以便及时准确地诊断疾病,制定合理的治疗方案。同时,医院也会采取严格的辐射安全措施,确保检查过程的安全,保护工作人员和患者的健康。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会接触到一些辐射,如手机、电脑、电视等电子产品发出的非电离辐射,以及自然界中的本底辐射。这些辐射的剂量非常低,一般不会对身体造成明显的危害。我们应该正确认识辐射,科学合理地使用电子产品,避免不必要的辐射暴露。

总之,核医学科检查辐射安全是有保障的。我们应该以科学的态度看待核医学科检查,消除对辐射的恐惧,积极配合医生进行检查,为自己的健康保驾护航。

(裴绮丽 郑州中心医院 核医学科 主治医师)


特别声明:本文内容由河南广播电视台安全健康直通车栏目投稿作者发布,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河南广播电视台安全健康直通车栏目仅提供发布平台。如内容涉及侵权或其他问题,请联系删除!

相关文章

在线访客: 今日访问量:
昨日访问量: 总访问量:

栏目简介 | 联系我们 | 咨询建议

© 2024 河南广播电视台法治频道 版权所有

豫ICP备20240537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