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医疗体系中,检查和检验是疾病诊断和治疗的重要环节。然而,不同医疗机构之间的检查结果往往难以直接互认,这不仅增加了患者的经济和时间负担,也影响了医疗服务的整体效率。为了改善这一状况,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七部门于2024年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指导意见》,旨在通过一系列措施,实现检查检验结果的互认,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率,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
一、什么是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是指在统一技术标准、质控标准的前提下,让不同医疗机构之间的检查检验结果实现互认。这涵盖了临床检验、医学影像检查等多个方面,具体互认项目会根据国家和地区的相关规定以及医疗技术的发展不断更新和完善。
二、互认的意义
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意义深远。首先,它极大地减轻了患者的负担,通过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显著减少了患者的经济和时间成本。其次,互认机制提高了医疗效率,使得医生能够更快速地获取到患者的准确信息,进而做出更为精确的诊断和治疗决策。最后,这一机制促进了医疗资源的共享,有效打破了不同医疗机构之间的壁垒,实现了医疗资源的优化配置,提升了整个医疗体系的效能。
三、如何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
1.制定发布互认项目清单和“负面”清单
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制定发布互认工作指引,加强技术指导。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发布本辖区内互认项目清单和医疗机构清单,明确可以互认的项目范围、参考时限、质量要求等必要条件,以及实施互认工作的医疗机构。制定发布“负面”清单,明确不能互认的情形,如因病情变化导致已有检查结果难以提供参考价值、检查检验结果在疾病发展过程中变化幅度较大等。
2.加强检查检验质量控制
为了加强检查检验质量控制,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正着力提升辖区内检查检验的同质化水平。为此,建立了覆盖国家、省、市三级的临床检验和放射影像质量控制组织,明确了不同仪器设备、试剂和检测方法的参考范围及结果判读标准。同时,积极推动检查检验专业人员、服务、技术和管理向基层下沉,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检查检验方面的能力水平,确保医疗质量与安全。
3.强化区域信息平台建设
为了强化区域信息平台建设,我们正致力于通过构建检查检验结果数据库、推广“数字影像”或“影像云”等创新手段,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基础上,实现区域内医疗机构间的检查检验结果共享调阅。同时,我们正逐步推动这些互通共享数据与医疗业务系统的深度融合,并建立了一套完善的数据问题纠错及反馈机制,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
4.建立健全监测评估反馈机制
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加强对互认工作的监测评估,建立定期统计分析及反馈结果机制。对互认项目数量、互认比例明显偏离平均水平的,进行深入调查分析,查找原因,提出改进要求。
5.完善医疗机构内部考核机制
医疗机构要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将互认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内部绩效考核。医务人员要加强医患沟通,对于未予互认的,做好解释说明,充分告知复检的目的及必要性。
6.强化医保政策支持引导
强化医保政策支持引导,需加速推进国家层面统一的医学影像、超声等检查检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的落实,明确将检查检验结果的数据传输及储存费用纳入相应检查、检验价格构成,确保服务产出的全面性和合理性。
四、结语
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是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降低医疗费用、提高诊疗效率、改善人民群众就医体验的重要举措。通过制定明确的互认项目清单和“负面”清单、加强质量控制、强化区域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健全监测评估反馈机制、完善医疗机构内部考核机制以及强化医保政策支持引导等一系列措施,可以有效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推动互认工作向纵深发展。
(周超 信阳一五四医院 检验科 主管技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