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乙肝疫苗:保护肝脏的第一道防线

2023-04-22 09:51 河南广播电视台安全健康直通车

 乙型肝炎(简称乙肝)是由乙肝病毒(HBV)引起的一种严重肝脏疾病,具有较高的传染性和慢性化倾向。然而,接种乙肝疫苗是预防乙肝病毒感染的最有效方法,也是当前预防乙肝病毒感染最重要的手段之一。

一、乙肝疫苗的作用原理

    接种乙肝疫苗后,疫苗会刺激机体免疫系统产生保护性抗体(乙肝表面抗体,即抗-HBs)。当人体再次接触乙肝病毒时,这些抗体可以立即发挥作用,清除乙肝病毒,阻止感染,同时不会对肝脏造成损伤。

二、乙肝疫苗的保护作用

    乙肝疫苗的保护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预防感染:通过全程足量接种乙肝疫苗,绝大多数免疫功能正常的人可以在1-3个月内产生足够的抗-HBs(≥10 mIU/mL),从而获得对乙肝病毒的长期保护作用。

2.  降低发病风险:大规模应用乙肝疫苗可显著降低乙肝发病率,减少慢性乙肝、肝硬化和肝细胞癌的发病风险。

3.  构建免疫屏障:大规模接种乙肝疫苗可以提高人群免疫力,形成免疫屏障,阻断病毒传播。

三、乙肝疫苗的接种指南

(一)新生儿和婴幼儿接种

1.  免疫程序:新生儿接种程序为0、1、6。即在宝宝出生24小时内即接种第1针乙肝疫苗、1月龄接种第2针、6月龄接种第3针。

2.  接种途径:上臂三角肌肌内注射。

3.  接种剂量:根据2022年版慢性乙肝防治指南提示,无论产妇HBsAg阳性或阴性,新生儿均接种10ug重组(酵母)乙肝疫苗。

4.  特殊人群:HBsAg阳性或不详妈妈所生的宝宝出生12小时内接种乙肝免疫球蛋白(100IU),同时在不同(肢体部位)接种第1针乙肝疫苗(10ug重组酵母);低体重儿(体重<2000g)出生24小时内接种第1针乙肝疫苗,满月后按0、1、6月程序接种3针;危重症新生儿在生命体征平稳后尽早接种第1针乙肝疫苗。

(二)成人及其他人群接种

1.  适用人群:所有未感染乙肝病毒且未获得乙肝免疫力的无禁忌症人群均可接种乙肝疫苗。成人接种乙肝疫苗越早越好,尤其是高危人群,如医务工作者、家庭有乙肝患者、需经常输注血液制品、有多个性伴侣、静脉注射毒品等。

2.  免疫程序:成人建议接种3剂20μg重组酵母或CHO细胞乙肝疫苗,按0、1、6月程序接种。

3.  加强免疫:对于持续暴露高危因素或免疫功能低下患者,应每年检测抗-HBs,如抗-HBs降至10 mIU/mL以下,可加强免疫。

4.  特殊情况:未接种过乙肝疫苗或HBV血清学标志物均阴性的特殊人群(如肿瘤患者、血液透析患者、慢性肾病患者、HIV感染者等)应尽早接种乙肝疫苗并增加接种次数或剂量。

5.  意外暴露处理:意外暴露HBV者如未接种过乙肝疫苗,或虽接种过乙肝疫苗,但抗-HBs<10 mIU/mL,或疫苗接种史不详者,应立即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HBIG)200~400 IU,并联合接种乙肝疫苗。

四、乙肝疫苗的安全性与效果监测

(一)安全性

    乙肝疫苗的安全性较高,常见的不良反应包括接种部位疼痛、红肿、轻微发热等,通常在2-3天内自行缓解。国内和国际的大量研究数据显示,我国目前使用的乙肝疫苗均具有良好的安全性。

(二)效果监测

1.  抗体检测:全程足量完成乙肝疫苗3剂接种程序后1-3个月检测血清抗-HBs≥10 mIU/mL,是疫苗接种防御乙肝病毒感染的可靠标志。对高危人群,应在接种最后1剂后1-2月检测抗-HBs,如抗-HBs<10 mIU/mL,需再接种乙肝疫苗。

2.  长期保护:对免疫功能正常者,全程足量接种乙肝疫苗后通常可获得长期保护,一般无需加强免疫。但对于免疫功能低下或无应答者,可能需要增加疫苗的接种剂量或剂次。

五、结语

    乙肝疫苗是预防乙肝病毒感染的最有效方法,不仅适用于儿童,也适用于成人和高危人群。通过合理的接种程序和剂量,乙肝疫苗可以有效预防乙肝病毒感染,降低肝硬化和肝癌的发病风险。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请积极接种乙肝疫苗,构建免疫屏障,保护肝脏健康。

六、接种指南

    接种乙肝疫苗前,建议进行乙肝表面抗原和表面抗体的检测,以评估个人的乙肝免疫状态。对于从未接种过乙肝疫苗或接种后未产生足够抗体的人群,应按照0、1、6个月的免疫程序进行三剂次接种。接种后,应定期复查抗体水平,以确保免疫效果。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在接种前应咨询医生,了解是否适合接种。乙肝疫苗安全性高,不良反应轻微,通常为注射部位的疼痛或红肿。接种乙肝疫苗是保护个人和社会公共卫生的重要措施,让我们共同努力,提高乙肝疫苗接种率,减少乙肝病毒的传播。

 

(张春秀 原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药房 主管药师)


特别声明:本文内容由河南广播电视台安全健康直通车栏目投稿作者发布,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河南广播电视台安全健康直通车栏目仅提供发布平台。如内容涉及侵权或其他问题,请联系删除!

相关文章

在线访客: 今日访问量:
昨日访问量: 总访问量:

栏目简介 | 联系我们 | 咨询建议

© 2025 河南广播电视台法治频道 版权所有

豫ICP备20240537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