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靳艳荣:阑尾炎不可小瞧

2023-12-20 22:26 河南广播电视台安全健康直通车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发现,在自己身边,不论是同学好友还是亲戚家人,你总会听到这样的话,某某某刚做完阑尾炎手术还在住院,或者某某某突然肚子疼,去医院检查才发现是阑尾炎。其实阑尾炎就在我们身边,不分年龄性别,只要被它盯上了,就要痛苦一阵子咯。那么,什么是阑尾炎?日常生活里我们怎么做才能有效预防这个疾病的出现呢?接下来的科普内容我将为大家一一讲解。

阑尾的位置和功能

阑尾形似蚯蚓,差不多有成人小手指那么大,它位于盲肠以及回肠交接的位置,—端封闭,另一端开口在盲肠位置,就像是盲肠延伸出来的一个「小尾巴」。

长期以来,大家都认为阑尾对于人体来说没什么作用,只是人类祖先用来消化高纤维食物器官的退化产物。甚至在部分国家,为了避免阑尾日后发炎造成困扰,在孩子刚出生时就当机立断,直接将它「斩草除根」。但随着医学研究的不断深入,临床发现阑尾可分泌多种消化酶以及活性物质,能有效促进肠管蠕动,维持其微生物平衡。而且,阑尾实际上属于免疫器官的范畴,上面分布着大量淋巴组织,一般在人们12-20岁时到达生长高峰,在55-65岁后这些淋巴组织会逐渐消失。阑尾可以产生一类名叫固有淋巴细胞的特殊免疫细胞,不仅对维持消化系统健康有着积极的影响,同时能有效抑制病原体入侵,进而达到抗感染的目的。

阑尾炎是什么?

阑尾炎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阑尾腔管堵塞,或继发细菌感染而引发的炎症。阑尾炎分为急性阑尾炎、慢性阑尾炎。急性阑尾炎是常见的外科急腹症之一,大多数都是因为肠道感染、腹泻或者便秘所引起的,且多发生于20~30岁青壮年(约占40%),男性多于女性(比例约为2~3:1)。慢性阑尾炎主要就是因为急性阑尾炎发作的时候没有及时的治愈而导致的。           

急性阑尾炎的四种分类

  • 急性单纯性阑尾炎:为早期的阑尾炎,炎症局限于阑尾黏膜和黏膜下层。阑尾轻度肿胀,浆膜表面充血。临床症状和体征较轻,经积极药物治疗后炎症消退,少数病人可完全治愈,但大多数病人转为慢性阑尾炎。
  • 急性化脓性阑尾炎:阑尾显著肿胀,浆膜高度充血,腔内有大量积脓。临床症状和体征较重。常有局限性腹膜炎表现。
  • 坏疽性阑尾炎及穿孔性阑尾炎:临床表现和症状严重。阑尾因内腔阻塞、积脓而致腔内压力增高,引起阑尾壁血液循环障碍,导致阑尾管壁坏死或部分坏死,浆膜呈紫黑色或黑色,常致急性弥漫性腹膜炎。如果治疗不及时,可使炎症扩散,进展为弥漫性腹膜炎、感染性休克等,重者可危及生命。
  • 阑尾周围脓肿:阑尾在穿孔前如已被大网膜等周围组织粘连、包裹,形成局部炎性包块以限制其感染扩散,即成为阑尾周围脓肿。

为什么会得阑尾炎?

  • 淋巴组织感染      

在我们的阑尾壁上是有许多丰富的淋巴的组织,当淋巴组织受到病菌的入侵以后,就会引起阑尾的急性炎症。这也是导致阑尾炎出现的主要的原因。

  • 细菌感染

身体抵抗力下降、食用了不洁东西、精神状态不佳等都会引起肠道功能系统紊乱,进一步使得阑尾的排空和血液循环变得困难,让藏在体内的细菌有机可乘,从而诱发了阑尾炎。

  • 神经反射

各种原因的胃和肠道功能紊乱,均可反射性引起阑尾环形肌和阑尾动脉的痉挛性收缩。

  • 饮食和生活习惯

经常饮酒、过度疲劳、饭后剧烈运动等,都会导致此病发生。希望有此习惯的患者们,能够做好科学调整,减少疾病危害。

阑尾炎的治疗方式

一旦确诊为阑尾炎,最常见的治疗方法是手术,即阑尾切除术。在手术中,医生会通过腹腔镜或开腹手术的方式将发炎的阑尾移除。在某些情况下,如患者身体状况不允许手术,或者阑尾已经穿孔,医生可能会先采用抗生素治疗来控制感染,待病情稳定后再进行手术。

如何预防阑尾炎?

  • 保持良好的饮食习惯:均衡饮食,避免过度食用高脂肪、高纤维或非常冷热的食物,这些都可能增加阑尾炎的风险。
  • 保持大便通畅:避免便秘,因为便秘可能导致粪石形成,从而诱发阑尾炎。保持水分摄入充足,多吃蔬菜和水果,有助于预防便秘。
  • 避免过度压力:虽然没有直接证据表明压力会导致阑尾炎,但过度的精神压力和身体疲劳可能降低免疫力,使身体对感染的抵抗力下降。因此,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和适当的休息是必要的。
  • 及时治疗感染:任何身体部位的感染都应得到及时和适当的治疗,以防止感染扩散到阑尾。

总的来说,阑尾炎其潜在的危险不容忽视。了解其相关知识能帮助我们更早地识别问题,及时寻求医疗帮助,从而降低严重并发症的风险。

(靳艳荣 商丘市中心医院 普外泌尿科 主管护师)


特别声明:本文内容由河南广播电视台安全健康直通车栏目投稿作者发布,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河南广播电视台安全健康直通车栏目仅提供发布平台。如内容涉及侵权或其他问题,请联系删除!

相关文章

在线访客: 今日访问量:
昨日访问量: 总访问量:

栏目简介 | 联系我们 | 咨询建议

© 2024 河南广播电视台法治频道 版权所有

豫ICP备20240537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