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肾积水是怎么回事?超声检查教你早发现

2025-01-24 18:22 河南广播电视台安全健康直通车

当体检报告上出现 “肾积水” 三个字,很多人会感到陌生又不安。作为泌尿系统常见的异常状况,肾积水如果未能及时发现和处理,可能会对肾脏功能造成不可逆的损害。幸运的是,超声检查凭借其便捷、无创等优势,成为了早期发现肾积水的 “侦察兵”。究竟肾积水是如何形成的?超声检查又如何让它 “无所遁形”?接下来,我们就一同揭开这些秘密。

一、追根溯源:肾积水的成因

肾脏是人体的 “净水工厂”,每天过滤形成尿液,再通过输尿管将尿液输送到膀胱,最后经尿道排出体外。正常情况下,这一过程顺畅无阻。但当尿路任何部位出现梗阻,尿液排出受阻,就会导致肾盂肾盏扩张、肾实质变薄,进而形成肾积水。

造成尿路梗阻的原因多种多样。从先天性因素来看,如肾盂输尿管连接处狭窄,这是一种先天性的尿路发育异常,由于输尿管起始部位的管腔过于狭窄,尿液难以顺利通过,就像河道被堵塞,水流无法顺畅流动,从而导致肾积水。还有输尿管异位开口,输尿管没有正常连接到膀胱,而是开口到其他部位,也会影响尿液正常排出。

后天性因素中,结石是常见的 “罪魁祸首”。肾结石在肾脏内形成后,可能会移动到输尿管,卡在管腔内,阻碍尿液下行,就像石头堵住了下水道。泌尿系统肿瘤,无论是肾脏、输尿管还是膀胱的肿瘤,随着肿瘤的生长,都可能压迫或堵塞尿路,引发肾积水。此外,前列腺增生也是老年男性肾积水的常见诱因,增生的前列腺组织会压迫尿道,导致排尿困难,尿液在膀胱内潴留,进而向上影响输尿管和肾脏,造成肾积水。

二、超声检查:发现肾积水的 “火眼金睛”

超声检查发现肾积水的原理,基于超声波在人体组织中的传播特性。超声探头向肾脏发射高频声波,声波在遇到不同密度的组织时,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反射。正常肾脏的结构层次分明,肾实质、肾盂肾盏等组织对声波的反射特性稳定。而当发生肾积水时,肾盂肾盏内积聚的尿液与周围组织形成明显的声阻抗差异,超声反射回波信号改变,经过仪器处理后,在屏幕上呈现出特征性的图像。

在超声图像中,轻度肾积水表现为肾盂肾盏分离,液性暗区宽度在 1 - 1.5 厘米之间,就像肾脏内部出现了小小的 “水囊”,此时肾脏外形和肾实质厚度基本正常。随着积水程度加重,中度肾积水时,肾盂肾盏进一步扩张,液性暗区宽度在 1.5 - 2.5 厘米,肾实质会出现轻度变薄,肾脏外形也可能稍有增大。重度肾积水则更为明显,肾盂肾盏呈巨大囊状,液性暗区宽度超过 2.5 厘米,肾实质显著变薄,甚至像一张纸一样,肾脏的正常结构被严重破坏。

超声检查不仅能判断肾积水的存在和程度,还能进一步寻找导致积水的原因。通过观察肾脏、输尿管和膀胱的形态结构,判断是否存在结石、肿瘤、狭窄等病变。例如,当发现输尿管内有强回声团伴声影,很可能是输尿管结石导致的梗阻;如果看到肾脏或输尿管局部有异常占位性病变,则需要警惕肿瘤的可能。

三、早发现、早干预:超声检查的重要意义

早期发现肾积水至关重要,因为肾脏具有强大的代偿功能,在肾积水初期,患者往往没有明显症状,很容易被忽视。等到出现腰部胀痛、血尿、肾功能异常等症状时,肾脏可能已经遭受了严重损伤。而超声检查操作简便、无辐射、价格相对低廉,能够快速、准确地发现肾脏结构的细微变化,成为肾积水筛查和随访的首选检查方法。

对于已经确诊肾积水的患者,超声检查还能在治疗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在选择治疗方案时,医生需要了解积水的程度、梗阻的部位和原因,超声提供的信息能帮助制定个性化的治疗策略。例如,对于因结石导致的肾积水,若结石较小,可通过药物排石或体外冲击波碎石治疗;若结石较大,则可能需要采用输尿管镜碎石取石术或经皮肾镜取石术。治疗后,超声检查还可用于评估治疗效果,观察肾积水是否缓解、尿路梗阻是否解除。

四、超声检查肾积水的注意事项

进行肾脏超声检查时,一般无需特殊准备,患者可以正常饮食和活动。但如果同时需要检查输尿管和膀胱,为了更清晰地观察这些器官,需要憋尿,使膀胱充盈。通常建议检查前 1 - 2 小时饮水 500 - 800 毫升,直至有明显的尿意。检查时,患者需仰卧位、侧卧位等配合医生,以便从不同角度观察肾脏、输尿管和膀胱。检查结束后,若没有特殊情况,患者即可正常生活。

肾积水虽然隐匿,但借助超声检查这一有力工具,我们能够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定期进行超声检查,关注肾脏健康,一旦发现异常及时就医,就能更好地保护我们的 “生命之滤器”,维护身体健康。

 

(张艺萍 河南省第二人民医院 超声科 副主任医师)


特别声明:本文内容由河南广播电视台安全健康直通车栏目投稿作者发布,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河南广播电视台安全健康直通车栏目仅提供发布平台。如内容涉及侵权或其他问题,请联系删除!

相关文章

在线访客: 今日访问量:
昨日访问量: 总访问量:

栏目简介 | 联系我们 | 咨询建议

© 2025 河南广播电视台法治频道 版权所有

豫ICP备2024053783号